要不是早上去縣府送文,回程看見「陽明街」三個字

 我不會突然想要找一些東西

 也不會驚訝到差點睡不著

 

 

 

 十年了吧

 從高二參加活動到現在應該是十年了吧

 這中間除了兩三次的書信

 和有次「全美盃」在花師我自以為有看到神似側面外

 大概就完全沒有交流

 

 而他娟秀的字跡和那個年代讓我覺得像找到知己般的想法

 總讓總期待自己可以再遇見這樣的人

 

 

 

 我以為男人只有到中年之後才會發福

 沒想到我現在這個年紀也可以見到一些足以讓我掉下巴的畫面

 或許是他到了國外在異地有不同的體驗

 所以有些改變

 雖然眉宇之間還是夾帶著一些魅力

 但

 這樣的「重逢」讓我也一時不知該如何下註

 

 儘管我腦海裡還記得當時的合影

 還記得那張照片拍攝時我的心跳

 但

 就像瑪麗蓮夢露的早逝雖令人遺憾

 她留下的

 盡是美好

 

 十年之後

 我還記得當初的美好

 或許

 也已足夠

 

 知道他過的好

 知道我們彼此都有著不同卻穩定的發展

 那也就無所求

 

 

 再怎麼驚訝

 至少

 曾經在心中擺了個位置的事實

 是不會否認的

 

 :)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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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da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